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把依法理财作为财政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推进依法理财的新思路、新方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强领导。
1.2020年财政局工作要点对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明确安排。增强法治财政意识,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加强财政法治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预算规范化管理水平。
2.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机构健全。成立由局长刘岩萍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何悦、李秀梅、沈万辉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1.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不少于40学时。开展财政大讲堂活动,主要讲解《政府采购法》《会计法》《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监察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法》《核安全法》《宪法》。
2.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集中学习《宪法》《保密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工作。
4.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
5.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保密法》。
6.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党课不少于1次。刘岩萍局长及各位副局长讲廉政党课。
7.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财政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理财。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扩大可支配财力规模。
一是加强与各执收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各执收部门财政收入预期指标,严格要求各相关部门充分落实。成立财税收入工作小组,及时与税务局、住建委、金融局、土地整理中心以及各街道、经济功能区沟通,加强收入动态分析工作,及时发现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加以解决,做好纳税服务管理工作,努力扩大税收规模。
二是做好存量企业帮扶工作。督促各街道、经济功能区对区域内重点税源企业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建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由专人负责紧盯区域内存量企业发展,深入帮扶提高企业税收贡献率。目前,各街道、功能区已对区域内重点税源减收规模较大的前30户企业和增收潜力较大的前20户企业运行情况进行调查,逐户了解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深入落实帮扶工作。
2.严格支出管理,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为进一步严把支出关口,制定了《东丽区关于全面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做好五个坚决压降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财政专题会议,梳理部门预算相关流程、财政支出管理措施和相关文件依据,精打细算,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足额保障“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领域资金投入,确保完成重点公共支出增长要求。
二是全面组织开展资金清理。根据市财政相关工作部署和《东丽区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区68家一级预算单位、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2019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单位账上各类沉淀资金以及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进行梳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盘活财政沉淀资金,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用于购买个人防护及疫情防控物资、疫情防控医用设备、隔离点酒店租用费用等。
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一是强化指挥调度。与疫情防控同步及时制定并启动了化债战时机制,区委、区政府成立指挥部,组建隐性债缓释、政府专项债、资产盘活、土地出让及合作、政策研究5个专项工作组,日报告周调度,分兵把守、协同作战、提高效率。着力配合金融局、发改委、平台公司等。
二是压实化债责任。年初制定了2020年度区级化解债务工作方案,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及时向债务主体下达化债指标,明确化债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保障区域性资金链安全。
三是助推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截止目前东丽郊野公园PPP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已签署《东丽郊野公园PPP项目合同》。
4.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真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制定《东丽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面落实严把支出关口真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在行政开支上打好“铁算盘”,在项目安排上实行“零基数”,统筹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东丽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更加突出执行效率、突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财政部门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内涵,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2.推进支部党建工作。认真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结合新时代新要求,结合法治监督工作实际,抓实抓好支部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促进,学用结合,执行合一。
3.提升干部能力水平。树立法治思维、彰显法治精神,善于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分析分体,解决问题。
(二)加强财政立法,健全制度体系。
1.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各科室树立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2.加强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主动为业务科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涉法文件研究提出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按时报备,定期做好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分析,组织做好文件清理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开展诚信建设有关工作,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1.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化。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增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2.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宣传活动。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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