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要求,2024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已开始,请各位天津会计人员按时...
各位天津考生:为帮助天津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的内容,更好的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和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写了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目前已开始预订,官方正版保障。同时可以选购考试题库,题库可即时开通,承诺使用后不过关全额退款,请各位考生放心使用。一、教材预订入口天津考生可以识别下方二维码,在...
【 津注考【2024】3号】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天津地区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和《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附件:1.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4年2月27日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
天津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中级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成,请考生按照下列要求,携带资料到所属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合格证书。自2022年起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只发放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发放《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考生可将资格证...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聚焦服务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根据我市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及《市人社局关于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任务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620号),经广泛征集论证,并征求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
各位天津考生:为帮助天津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内容,更好地复习备考,目前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全真通关题库已正式开通,全面覆盖考试重点、难点及考点,帮助考生轻松通过初级会计考试,放心使用,不过关可全额退款。购买入口长按识别即可购买题库售价仅售99元!包含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不过退款全额退款:如考生使用题库后考试未过关,请考生在官方成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