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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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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8-09 11:00作者:天津会计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厅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选拔推荐组织工作做如下补充,请一并执行,并请各区财政局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在中央各部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中央军委总部机关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大型科研院所、高校、医院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相关负责人。

(四)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七)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通知要求,仔细填写《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附件1,注意仔细阅读第2页“填写说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表所填内容逐一核查,并分别在“近5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和“单位推荐意见”栏盖章确认,其中“单位推荐意见”应填写鉴定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鉴定意见包括是否同意推荐报名人员及对报名人员和所在单位不存在文件中列出的违法违纪事项的说明。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外语能力等级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一份;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封底的复印件一份;获得奖励或表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申请材料到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报名初审。市财政局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并在申请表“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位置盖章确认,确定推荐考试人员名单。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30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5室。

(三)笔试时间:2022年9月18日(周日)上午8:30-12:00。

(四)笔试范围:全国统一命题闭卷计算机考试,范围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

(五)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事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相关事宜,将由财政部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王雨潇

联系电话:23292283

2022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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